关键词 |
美国产品认证,日本产品认证,欧盟产品认, |
面向地区 |
原产地 |
山东 |
申报营养素补充剂需注意的方面
营养素补充剂于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并且不得含有达到作用剂量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需要或改善产、香、味为目的。
适宜人群为的,其维生素、矿物质的每日推荐摄入量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适宜人群为孕妇、乳母以及18岁以下人群的,其维生素、矿物质每日推荐摄入量应控制在中国该人群该种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s或AIs)的1/3~2/3水平。
含有三种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方可称为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补充剂。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食品的经营业务,除了一般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注册等手续外,还需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增加进口食品批发或零售经营,办理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等。如需自营进口,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清关前资料准备:
(一) 中文标签备案 中国进口食品、饮料经销商根据中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准备下列申报文件后,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后申办:(可委托进出口代理申办)
外商所需提供的资料:
1. 外商原标签样张(电子版) Foreign original label proofs(scanning copy)
2. 原产国自由销售证书(电子版)certificate of free sales (scanning copy)
3. 原产国产地证书(电子版)certificate of origin (scanning copy)
4. 厂家信息
企业名称Company name:
企业地址Address:
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邮政编码Postal?Code??
联系人姓名Contractor?Name:?
联系人电话/传真(请国家/地区代码及区域码)或手机? Contractor?Telephone/Fax?(Include?Area/Country/Region?Code)?or?Cell?Phone:?
邮箱地址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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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关税
食品进口的关税税率算法:
关税:10-35%
关税计算方法=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14% (关税完税价格一般为CIF价,但若中国海关对企业申报的CIF价表示怀疑,会参照同期同类的商品价格核定)
:17%
计算方法=组成计税价格×17%
消费税:10%(食品一般没有消费税,酒类有)
法定商检
货物入仓后安排商检人员到现场抽检;
1.现场检验合格则:采样——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拟证(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审,复审不合格,则该票货物不能进口)——证稿审核——检务复审——出具卫生证书;
2.现场检验不合格:能返工整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返工处理后申请检验;不能返工处理的,出具不相合格证书。
清关时效
食品收货人和出口商备案:3个工作日
食品中文标签备案:5-7个工作日
食品进口报检:3个工作日
食品进口报关:5个工作日
化验:10个工作日
出卫生证书:1个工作日
品注意事项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宣传上,严禁使用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
2.严禁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食品标志,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食品标志,其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后不合格的食品,将暂停其在辖区内发布广告,经原抽检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再次抽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
5.印刷品广告要以工商部门审批的内容发布,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广告内容,印刷品审批号。
食品在称“食品”或“”,也称营养食品,德国称“改良食品”,日本先称“功能性食品”,1990年改为“特定用食品”,并纳入“特定营养食品”范畴。对食品的开发都非常重视,新功能、新产品、新造型和新的食用方法不断出现
品进口报关|清关手续
注册加工中心的周期太长了,有没有办法尽快进口?
如果按普通食品进口到中国是无需进行注册的,只要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就可以办理进关了,这样大约只需要2、3个月的时间。但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按普通食品进口的。如果您的产品须要强调具有某种功能,或者所用的原料不在国家普通食品允许使用的范围里,那么就按加工中心进行注册。
如果无法确定的产品属于普通食品还是加工中心,可以拿样品、配方、说明书向我司进口部专员咨询,他们有丰富的注册经验,基本上能帮您断定这个产品是否需要按加工中心进行注册。
食品进口报关流程:
1:收货人备案
2:出口商备案以及生产商备案
3:中英文标签备案
4:货物到港,码头换单
5:进口报检,出通关单
6:进口报关
7:海关系统审单 出税单
8:人工审单(税单)
9:缴税
10:海关查货 放行
11:商检查货,抽样检验
12:商检局出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一)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二)相关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检疫(卫生)证书;
(四)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五)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六)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文件。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备案中文标签所需的资料:
1、标签检验备案表(申请书)
2、原外文标签样图片(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3、原外文标签翻译件(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4、中文商标设计样张(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5、食品、饮料的原产地;
6、中国经销商营业执照、电话号码;
7、外国生产商公司名称;
8、食品、饮料的样品
9、国家商检局部门需要的其它资料。
加工中心的开发生产和服用与药品不同,尤其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的加工中心。加工中心不可能具有象药品一样的治病的性,但要求它。
加工中心系指表明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1.由通常食品所使用的材料或成分加工而成。
2.以通常形态和方法摄取。
3.标有生物调整功能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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