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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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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有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功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
该划分标准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然而,税收中的小微企业概念与上述的小微企业概念略有不同。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在本省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实行立核算、自主经营及自负盈亏、产权清晰的经济实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或技术,包括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商标、经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知识或专有技术获得的产品和服务;
科技型小微企业究其实质是在小微企业的基础上,以科学技术作为核心、以技术发明和创造性的应用研究为基本特征、以科技为推进手段发展的新型企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以科研人员为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在一些知识、技术密集区的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应在50%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气科技型小微企业是趋于小型化的,其从业人员一般几人、几十人、几百人不等。
科技型小微企业应该是创新能力比较强、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小微企业,具体符合四个标准: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从事研发创新活动;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投入,研发创新有经费保障;企业要有科技创新成果,有专利技术、软件产权或者科技创新产品等等,形成核心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有通过技术来实现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提供自有、专有服务的科技服务业,能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科技型小微企业主要指的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长性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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