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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成都笔迹鉴定,崇州市签名笔迹鉴定,彭州市笔迹鉴定,龙泉驿区笔迹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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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人通过长期的书写活动会形成一定的书写习惯,这种书写习惯在字迹中所能够现出的一些较为固定的特征,被称谓书写习惯特征。如:起笔特征、运笔特征、止笔特征、整体字形特征等等。由于不同的书写习惯所形成的字迹具有不同的特征,因而笔迹鉴定可以根据这些特征来确认特定的书写习惯。笔迹鉴定能够进行书写痕迹鉴定的客观基础就在于书写习惯的特定性。
常规笔迹鉴定不包含笔迹书写时间的鉴定。目前有部分鉴定机构在进行笔迹时间的研究,例如:通过褪色程度确认含碳墨水书写时间;利用墨迹色阶方法鉴定文件制作时间,但是关于此方面的鉴定国家并没有标准。
笔迹鉴定一般需要15天,一般笔迹的司法鉴定需要的时间: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日常生活中,一个人的书写习惯会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形成条件、心理原因等发生变化,故在委托笔迹鉴定时,常常因样本条件不充足导致笔迹鉴定无法给出同一性或否定性结论,这给鉴定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笔迹特征的比对方法通常有但不仅局限于以下几种方法。 a) 直观比较:对检材和样本笔迹特征进行目测比较,对有价值的特征在《笔迹特征比对表》上进行标识,显示其异同。 b) 显微比较:对检材和样本笔迹特征进行显微观察和对比分析,对有价值的特征在《笔迹特征比对表》上进行标识,并作必要的说明。 c) 测量比较:用测量工具或软件对检材和样本字迹中某些笔迹特征,如布局、形体、搭配比例及笔画的角度、弧度、距离等进行测量比较。 d) 重合比较:对怀疑是出自同一母本的摹仿笔迹,或怀疑检材字迹摹仿某样本字迹的,可将对应的字迹进行重合比对。 e) 统计分析比较: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检材和样本字迹笔迹特征的异同情况、变化范围、符合程度等进行统计分析。
书写习惯是通过长期操练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步构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言语、文字作为首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稳固的动力定型。笔迹鉴定是同一供认鉴定,整个鉴定过程能够分为分别查验、比较查验、归纳判别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且不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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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鉴定服务,笔迹鉴定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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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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